西安改革开发区纪检体制
发布时间:2015-11-20 10:10:27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信息作者: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后,开发区纪工委是市纪委的派驻机构,和开发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陕西省西安市属开发区纪检体制改革近日落下帷幕。

据了解,改革后的市属开发区纪工委不再接受同级开发区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管理,而由市纪委直接领导,与开发区党委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纪工委也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相应工作由开发区的机关党工委或机关纪委承担,真正实现了从过去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变为现在的专职监督者。

西安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工委工作职责有6项,包括督促开发区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等。其职责明确规定:纪工委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市纪委批准,纪工委将初步核实反映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违犯党纪案件,必要时还可直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

在干部管理方面,纪工委书记实行交流任职,在同一开发区任职满5年的,将会被跨区域跨岗位进行交流。后勤保障方面,纪工委的工作经费在开发区预算中单列,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由开发区负责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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