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通报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6-30 9:43:41  信息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信息作者:
      近期,上饶市查处并通报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铅山县汪二镇敬老院违反群众纪律,对集中供养老人生活保障不力问题。2011年以来,汪二镇敬老院在有财力保障和提高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质量的情况下,对集中供养老人生活不关心、不负责,存在一日三餐饮食差、住房渗漏潮湿等问题,严重影响供养老人晚年生活,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汪二镇敬老院院长周文新、镇民政所副所长占木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张东,现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朱亚琴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镇长许建平、现任镇长郑志勇、时任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官志民、现任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王霖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11日,周文新受到解聘处理(已执行到位),占木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张东、朱亚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许建平、郑志勇、官志民、王霖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弋阳县樟树墩镇樟树墩村委会主任姚贵树违规为妻儿申请城市低保问题。2009年5月,姚贵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妻子谢某青(国家教师)、儿子姚某申报城市低保,至今共领取城市低保资金38055元。今年3月,在弋阳县集中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乡村干部亲属享受城市低保活动中,姚贵树未向组织如实报告其妻儿享受城市低保问题。2017年5月24日,姚贵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上交财政。

  3、鄱阳县枧田街乡闵桥村支部原书记李床文违规为母亲申请农村低保等问题。2014年,李床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母亲申请农村低保,领取低保资金共计4680元。2009年至2014年,闵桥村委会每年虚报粮补面积160亩,套取粮补资金共计181708元,用于村委会公益性事业和日常开支,李床文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7日,李床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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