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多”不是违纪借口
发布时间:2016-10-11 9:34:17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信息作者:

       一名基层干部在“朋友”的“开导”下,权力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变异,认为基层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太多的规矩会束缚手脚,适当的违规破纪是可以原谅的。他甚至在公众场合大放厥词:“有魄力的人,推动工作力度大,违规违纪的问题就多一些,要多给搞事的人创造一个搞事的环境。”最终,他因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刻而惨痛的教训,警示党员干部要净化朋友圈,多交诤友、益友,不交损友、佞友。人生需要良师益友,但滥交朋友难免会碰上一些不三不四、别有用心之徒。惟有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交往有原则、有底线,方能廉洁正品行,还家人和工作以安宁和健康。更重要的是,坚定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切莫被“干事多违纪就多”之类的荒谬逻辑,误导至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在潜意识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许多人所认可。的确,没有人是永远正确的。对那些错而能改、回头是岸的人,应给予容纳和谅解。尤其是,在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的交叠时期,无论是破解问题、应对挑战,还是改革攻坚、推进转型,其难度和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跌跟头、犯错误是在所难免的。当前,许多地方纷纷出台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出发点正是为干事创业松绑解套,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但是,同样是犯错误,性质可以分很多种。只有那些工作失误或过失,才能够获得关怀包容,给予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红线、高压线,不管目的如何、理由如何,都不可能逃脱相应处罚。哪些是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哪些是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哪些是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哪些是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像这些问题,当事者若是真清醒,就不难区分;当事者若是假糊涂,结果只会误人误己。 

  话说回来,推动工作力度大,必然会违规破纪吗?事实上,二者并没有相关性。违纪违规的发生,根源在于淡漠了纪律意识,放松了党性修养,放松了对私心私利的约束,是“总开关”上出了问题,与干了多少工作、干什么工作并无直接关系。把违纪违规的缘由推脱给“工作”,“工作”岂不冤枉?以为自己多干了工作就能“将功补过”,党纪还有什么严肃性可言?“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往往是那些违法乱纪者深信的逻辑,也正因为这样盲目相信,他们在深陷囹圄后再后悔已来不及了。 

  一言以蔽之,容错免责是干事创业者的“无忧盾”,但决不是违法乱纪者的“挡箭牌”。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既要防范“干事多违纪就多”的错误逻辑,不要因之畏首畏尾、为官不为,也不要轻信“功过相抵”的错误逻辑,否则就可能以身试法、贻害自己。(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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