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9-30 12:56:43  信息来源:九江日报  信息作者:姜月平
       市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当事人均受到党纪处分。 

  这3起问题分别是: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庐山电视台台长、党支部书记尹仁平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10月,尹仁平等人到重庆、成都等地出差,借机前往乐山大佛、九寨沟景区旅游,期间产生的交通、门票、住宿等费用15480元在本单位财务报销。2011年∽2015年,尹仁平还多次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6464元。尹仁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都昌县水产局原党总支书记曹春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初,曹春玲介绍某公司获得县水科所的设备购置业务,收受公司法人赠送的2000元购物卡和4000元现金。曹春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民警傅长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l6年5月,傅长青在协调解决一车辆权属纠纷问题时,先后分两次收受当事人李某5000元和两条高档香烟。傅长青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永修县公安局党委免去其副中队长职务并调离公安机关;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涂埠派出所所长陈越强、教导员李玲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杨勇被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格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种“隐身”“变形”和反复反弹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坚决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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